文/亞倫.迪鄰
聖經裡的記載,反映世道人心。今日世界所見亂象,正是世道人心不整造成。
世道人心
一般人對「罪」的理解是犯法、打家劫舍、偷呃拐騙等行為。但基督信仰所說的「罪」是人離開上帝、離開祂的心意;是更一針見血直指人心:惡行出於朽壞的心念。上帝的心意是神與人、人與人之間應該有祂的「愛」。離開上帝的「愛」,人就缺乏憐憫恩慈,甚至驕傲自大,圖謀己利。
我們都知道,社會訂定法規,期望人人遵守,才可保障每個人的生活以致生存的需要和權利。可是,敗壞的人心,卻利用這些法規中的疏漏或限制,甚或巧用其中能肥己的條文謀私圖利,實是另類掠奪欺壓的暴行,例子在社會中屢見不鮮。這些都是「罪」。
上帝的愛
上帝的「愛」是祂與人、人與人復和的基調。聖經裡有個關於浪子的故事(參路加福音十五11-32):一個任性自大的兒子,為滿足私慾,強要在世的父親分家產,好實現他的慾望。按當時的社會習俗,父親在生而分家產是很不尋常的事。然而,父親還是分了家產,讓兒子離家遠去。可以想像,這位父親必須頂著家人和鄉里的責備甚至謾罵;心裡艱難的父親為何仍要這麼做呢?
眼中只有自己的浪子,沒有體恤老父慈懷,在外廝混,吃喝玩樂,任意放蕩,終耗盡貲財,落得飢困無依,四圍行乞,苦不堪言。此刻,他悔悟了:他的自大、自私傷害了父親和家人,也損害了自己的人格。
浪子懊悔不已,他想到回家,就算已不再是兒子的身分,他甘願只做個奴僕。
相信浪子內心有許多掙扎:回家,是放下自我的驕矜,承認自己犯錯,負責任地接受遭家人鄉親辱罵恥笑拒絕的後果;回家,是後悔傷害了老父,藉著認錯肯定父親應有的尊榮和權利,及自己的卑微;回家,是以行動驅策自己徹底從錯誤中改正,脫離昔日的「罪」,重新做人。
出乎浪子意料之外,父親不僅接納他的回去,更恢復他兒子的身分。
這故事說的是人與人,及上帝與人的愛。兒子選擇認錯,因而打開了「愛」的心門,叫他有勇氣「回家」;父親因為愛,胸懷寬廣,縱然兒子犯錯,仍期望他認知「罪」的惡果後能悔改,寬恕並接納他,給予重生的機會。這兩種選擇,背後都有上帝的「愛」。這是聖經要告訴我們的。
聖經不是說了算
上帝的「愛」不是掛在嘴邊的觀念,它是一種選擇、一種行動。
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至8節說:「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;愛是不嫉妒;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做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愛是永不止息。」若想知道你對「愛」的理解有多深,試試將「愛」字換成自己的名字唸誦出來。
當然,對「愛」最完全的演繹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無條件的愛——以無罪之身為我們的罪而死,藉此賜予悔罪的人更新的生命。無論你是否明白、是否理解、是否接受,然而,祂已為愛你而付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