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黃剛
你讀大學時曾在這個都市住過。城市的五光十色你不感興趣,相反討厭那市儈冷漠、人慾橫流的氛圍。你看到社會不公,會寫文章批評,身邊的人不喜歡你太多牢騷。只有一個好朋友有共鳴。你們經常交流,喜歡閱讀,交換藏書。
後來你離開這討厭的地方,暗誓不再回來。二十幾年過去,你在其他地方有很好的發展。一次因工作緣故,你不得不到這城市。回到故地,你感覺依然不暢快。當時你想起昔日那位好朋友,但久年沒聯繫,幾經掙扎才給他打電話。本來只想禮貌性通電,可是朋友熱情邀請你到他家吃飯。你看他的環境並不富裕,但當晚精心預備了豐盛的菜式。朋友從事文職,已成家,有兩個小孩,為了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,把她接來同住。以你的觀察家裏的婆媳關係並不和諧,可想朋友經營這個家並不容易。
飯後朋友從書櫃拿出一套十幾本的精裝小說,說是二十多年前你暫放在他家。那套書仍未拆封,連價錢標貼還在。朋友說:「終於可以物歸原主,你就大飽眼福了。」
你提着重甸甸的書,彷彿感到朋友卸卻了多年責任的輕省;同時因自己沒有把事情放在心上,感到深重的愧疚。你佩服他的忠誠與守信,那套書他大可以據為己有,或者拆封借讀,但他卻一直保管着、保護着。
當你第二次離開這個城市,你記掛着他;對於這城市的印象也徹底改變了。在這大城裏,他只是一個小人物,但一直守護着生命的美善,以致改變你對這城的印象。與此相若,聖經曾記載:「為這十個(義人)的緣故,我(上帝)也不毁滅那城。」(創世記十八32 )上帝會因十個人改變一個城市的命運。
只要堅守生命的美善,再微小的人也能改變大城的命運。
本文原刊載於《中信》月刊總746期(2024年6月號)


